bama zakka 條款及細則(Terms and Conditions)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11月7日

本條款及細則由 【公司全名】(以下稱「本公司」或「平台」)營運的 bama zakka 代購平台(包括網站 bama-zakka.club 及其相關頁面、會員專區及訂單系統,下稱「本網站」)所適用。本公司為本網站及本條款及細則的營運者,負責人為 【負責人姓名】。

閣下(在本條款及細則中稱為「客戶」、「閣下」或「您」)於使用本網站、註冊會員帳戶或向本公司下達訂單前,應先閱讀本條款及細則全文。閣下於本網站完成訂單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即表示閣下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若閣下不同意任何條文,請勿使用本網站或下達訂單。

一、適用範圍、定義及釋義

1.1 適用範圍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閣下與本公司之間就透過本網站購買由本公司代為採購、寄運及派送的貨品所訂立或將要訂立的一切交易。倘本條款及細則與本網站其他頁面、訂單確認頁或付款通知的內容有任何不一致,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1.2 定義

1.3 釋義

本條款及細則中,「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包括以電子郵件、網站訊息或其他可保存及重現的電子形式發出的通訊;日曆日不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二、服務性質及平台身分

2.1 代購服務

本網站提供的是代購服務。客戶下單後,本公司按客戶的指示,於品牌的官方網站直接採購正貨,安排由海外(包括但不限於美國)集運至香港,並於到港後安排由順豐速運(及其他適用承運商)派送予客戶。本公司並非各品牌的零售商,亦未獲各品牌授權為其香港代理、經銷商或零售商。

2.2 與品牌的關係及客戶與品牌之間沒有合約關係

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明文規定外,本公司與品牌商戶為各自獨立的主體。客戶與品牌商戶之間並不存在因本條款及細則或因任何代購安排而產生的合約關係,品牌商戶亦不因代購安排而向客戶提供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客戶就貨品行使的一切合約權利,僅可向本公司提出。

2.3 商標、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

本網站內一切品牌名稱、商標、標誌、貨品名稱、圖片、說明文字、版面編排及軟件,其版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均屬於相關品牌商戶或本公司/其授權擁有人所有。除非取得相關權利人的事先書面同意,閣下不得複製、修改、發布、傳播、翻譯、製作衍生作品、移除任何權利標示或將本網站任何內容用於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用作 meta 標籤、社交平台推廣或搜尋引擎最佳化。閣下就使用品牌名稱及商標作識別或描述用途時,不得作出任何暗示本公司或品牌商戶之間存在授權、代理或合作關係的陳述。

2.4 正貨及真確性保證

本公司向本公司所接洽的品牌官方網站或經其確認的渠道直接採購貨品,並以正貨供應。倘客戶收到並有合理理由相信貨品並非正貨、屬假冒、經改裝或並非來自品牌官方網站,客戶可按本條款及細則第 7 條提出退貨或退款要求。本公司就貨品是否與本網站所示資料相符,須按《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第15條及第16條承擔其不因本條款而受影響的法律責任。

三、訂單成立及付款

3.1 訂單成立

閣下於本網站提交訂單表格或以其他方式落單,構成向本公司提出的要約。本公司於收款後完成內部對數並確認採購,方構成對該要約的承諾,訂單於該承諾作出時成立。於本公司確認採購前,本公司有權因供應情況、庫存、運費或任何其他合理理由拒絕任何訂單,並於退款後無須承擔責任。

依據《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第17條,要約及承約可以電子紀錄形式作出;本公司系統內顯示的訂單狀態、時間及紀錄均為電子紀錄,可作為訂單成立及履行的證據。本網站內以客戶的會員帳戶或客戶指定的電郵地址發出的電子紀錄,須按《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第18條視為由客戶發出。

3.2 付款方式

本網站採用離線付款方式,可選擇:

付款須以港元及本條款及細則第 4 條所述的最終應付金額為準。銀行或支付服務供應商就每筆轉帳收取的費用由閣下承擔。閣下透過任何第三方支付或代付安排付款的,本公司僅就實際收到並入帳的金額作收款處理。

3.3 「認單尾數」對數機制

為方便本公司就每筆訂單的入帳金額作快速及準確對數,於結帳時,本公司會將訂單應付總額向下取整至整數,然後加上 0.01 港元至 0.99 港元的尾數,該筆尾數會於訂單頁面及付款通知中明確列示,並構成該筆訂單的應付金額之一部分。該尾數僅用於對數識別,不屬任何額外收費,亦不會另行計算或收取。閣下支付的金額須與訂單所列明的應付總額完全一致;如閣下於同一時間段內有多於一筆轉帳入帳,請於付款後向本公司提供付款時間及金額,以便本公司識別閣下的付款。

3.4 落單後 2 小時內付款;付款後 24 小時內可取消

3.4.1 閣下於本網站落單後,須於 2 小時內完成付款。如未能於該 2 小時內完成付款,或本公司於合理時間內未能就閣下的付款完成對數,該訂單會自動取消,本公司不會就該訂單安排採購。

3.4.2 本公司收到並確認入帳後,於付款後 24 小時內不會向品牌下單、不會開始代購程序,亦不會安排集運或派送。

3.4.3 閣下可於付款後 24 小時內要求取消訂單。於上述 24 小時內提出取消要求並已完成退款的,本公司將全數退回閣下就該訂單已支付的款項,包括貨品款項及訂單附加費用。

3.4.4 上述 24 小時取消期結束後,代購程序方會展開,本公司屆時才會向品牌下單及安排集運。超過該取消期後的取消要求,須按第 7 條(退換貨、瑕疵處理及退款)處理。

3.5 逾期未付款

如閣下未能於落單後 2 小時內完成付款,該訂單會自動取消;本公司亦可於任何時間因供應情況、庫存或其他合理理由取消該訂單,並於退款後不再承擔任何責任。退款將按第 7.6 條所述方式退回至閣下原付款的來源帳戶。請勿在期限前重複付款,以免造成重複退款。

3.6 價款支付與交付

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明文規定外,交付貨品與支付貨價互相構成條件,詳見《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第30條。本公司於貨品付運前已收妥全數貨品代價、服務費及運費(於適用情況下),方會安排貨品付運。

四、價格、服務費及運費

4.1 貨品價格

本網站各貨品的售價於商品頁面列明,並以港元顯示。貨品售價已包含本公司代為採購、辦理集運及處理貨品所需的一切成本及開支,本公司不會就貨品售價於結賬時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4.2 服務費

本公司就每張訂單收取一項服務費,按訂單小計的 5% 計算,最低 20 港元、最高 200 港元。該項費用會於結賬頁面及訂單確認頁面分項列明。

4.3 本地派送運費

貨品到港後由順豐速運派送至閣下於訂單所述明的地址。運費按全單總重量計算,首重 1 公斤為 31 港元,其後每 0.5 公斤加收 6 港元,並於結賬頁面及訂單確認頁面分項列明。

4.4 稅項

香港不徵收增值稅或銷售稅,本網站所列價格不包含任何香港銷售稅或增值稅。如品牌所在地就其當地銷售徵收消費稅或銷售稅,該稅項是否已包含於品牌官方網站所顯示的售價,以品牌官方網站於該次結帳時的實際顯示為準。本公司不會就稅項作出誤導性陳述。

4.5 運費

本地派送由順豐速運承辦,費用按上表所列方式按全單總重量計算。閣下可於結帳時選擇不同的收貨地址或要求加急服務(如本公司提供),有關額外費用將於結帳時另行列明。本公司並非承運人,順豐速運的服務條款及收費準則適用於派送部分。

五、處理時間、集運及派送

5.1 預計處理時間

由本公司開始採購(即第 3.4.4 條所述 24 小時取消期結束後)至貨品派送予閣下,預計需時為 20 至 30 日。此為預計時間,並非承諾的最後送達日期。實際所需時間可因下列因素而延長或縮短:

5.2 供應期限的承諾

本公司確認採購每一張訂單時,均以於本條款及細則第 5.1 條所述的處理時間內向閣下供應所訂購的貨品為目的,並會以切實可行的努力達致該處理時間。為免疑義,於本公司確認採購時,如本公司並無合理理由相信能在合理時間內供應該貨品,本公司將不會確認該訂單,並將就已收取的款項作全額退款。依據《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第13I條,任何商戶不得就某產品在並無合理理由相信能於合理時間內供應該產品的情況下接受付款;本公司的確認採購程序正是為了確保不會出現該情況。

5.3 集運安排

本公司會將貨品送至海外集運點辦理出口及集運手續,再以集運方式運抵香港。集運過程中的重新包裝、保護性包材及分拆,可能令貨品的外包裝與品牌官網所示的包裝有所不同;有關包裝差異不視為貨品本身品質瑕疵。

5.4 派送

貨品到港後,本公司會安排由順豐速運派送至閣下於訂單所述明的收貨地址。閣下須確保收貨地址、收件人姓名及聯絡電話準確無誤,並確保有關地點可接收貨品。如因閣下提供的資料有誤、无人接收、地址不在派送範圍、拒收或要求改派而導致退運、再次派送或貨品滯留,所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損耗由閣下承擔。

5.5 延誤、遺失或損壞

如貨品於集運或派送途中遺失、損壞或延誤,本公司將按本條款及細則第 7 條協助閣下處理,並在適用情況下向相關承運人提出索償。就因承運人、品牌的出貨安排或不可控制因素而產生的延誤,本公司不承擔遲延交付的賠償責任,惟本條款及細則第 10.4 條另有規定者除外。

六、商品資料、庫存、規格差異

6.1 商品資料以品牌官方網站為準

本網站所載的貨品名稱、圖片、描述、顏色、尺碼、成分、庫存、售價及其他資料,均取自品牌官方網站,並可能隨時變更而不另行通知。本網站所載資料於顯示當時為準,閣下不應依賴任何已過時的頁面截圖或舊有紀錄。

6.2 庫存及售罄

品牌的庫存資料可能存在延遲或差異。於本公司確認採購時,如所選顏色或尺碼已售罄、不存在或品牌拒絕該項訂單,本公司將通知閣下,並就未能採購的貨品全額退款(包括該貨品所涉的代購服務費及重量費)。閣下如選擇由本公司代為選擇替代尺碼或顏色,須於確認前明確表示;有關替代選擇的風險由閣下承擔。

6.3 實物為準

貨品以交付予閣下的實物為準。品牌官方網站所示的圖片、顏色顯示及尺寸資料可能因顯示器、光線、拍攝角度或品牌本身的產品差異而與實物有出入;除屬虛假或誤導性的商品說明外,該等差異不構成瑕疵。

6.4 尺碼及顏色對應表

品牌官網的尺碼標示、顏色命名及庫存編號,按品牌所在地區的慣例或品牌自身的對應標準列示,與香港的尺碼標示未必一致。本網站將於適用情況下提供尺碼及顏色對應表供參考,惟該對應表僅屬協助資訊,最終適配與否由閣下自行判斷;如閣下對尺碼有疑問,應於落單前向本公司查詢。

6.5 商品說明的真確性

本公司將盡力確保本網站所載的商品說明於顯示時屬真確,但依據《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第7條,就貨品作出的虛假商品說明及就應用於貨品的虛假商品說明,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刑責。閣下如發現本網站所載資料有誤,歡迎即時通知本公司,以便更正。

七、退換貨、瑕疵處理及退款

7.1 檢視期

閣下應於收到貨品後 7 個日曆日內(或貨品外包裝上註明的更短期限,如適用)檢視貨品,並按第 7.3 條所述方式就任何瑕疵向本公司提出書面通知。逾期未有提出通知的,視為閣下已接受貨品,惟本條款及細則第 7.3 條及《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第15條及第16條所訂明的法定權利不受影響。依據《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第36(2)條,賣方須在買方要求下給予合理的驗貨機會。

7.2 一般不設無條件退換

鑒於本平台屬代購服務性質,貨品於採購後難以再售,閣下不得要求換貨或退款,惟下列第 7.3 條所列情形除外。本條款並不排除、亦不限制閣下按《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第15條、第16條及第17條,以及《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第71章)第11條及第12條所享有的法定權利;如閣下以消費者身分交易,任何合約條款均不得卸除或局限該等法定責任。

7.3 可提出退貨或退款要求的情形

如貨品出現下列任何情形,閣下可於檢視期內以電郵或本網站訊息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要求,並附上貨品全包裝、相關標籤及清晰的相片:

本條款所稱「品質瑕疵」不包括下列情形:因品牌本身的設計或工藝而在官網圖片上已可見的特徵、因收貨地址或保管不當造成的污損、貨品因未按標示洗滌或使用而受損、藍牙或電子功能的個別差異、以及第 6.3 條所述的顏色及顯示差異。

7.4 處理方式及退運費安排

本公司於收到上述要求後,將於 7 個工作日內核實並通知閣下處理方式,處理方式可為下列其中一項或按情況組合:

除因本公司原因(包括錯發、短少、貨品損壞、與商品說明不符或非正貨)而產生的退貨外,閣下要求退貨的,須自行承擔退運費及退回貨品的運費,並須確保貨品連同原有包裝、吊牌及所有配件一併退回。退運安排由本公司確認後提供,閣下不得自行寄回。本公司於收到並核實退回的貨品後,方會安排退款。

7.5 不得因檢視期而排除法定權利

第 7.1 條及第 7.2 條的安排,不影響閣下就貨品不符合商品說明、不具備可商售品質、或不適合特定用途所享有的法定權利,亦不限制閣下根據《失實陳述條例》(第284章)第3條就失實陳述提出的申索。

7.6 退款

退款將以原路退回至閣下原付款的來源帳戶(銀行轉帳退回原銀行帳戶;FPS 轉帳退回原 FPS 帳戶或閣下指定並經本公司接受的其他帳戶)。除因本公司原因或閣下的付款方法本身產生延誤外,本公司將於確認退款後 14 個工作日內發出退款指示,實際入帳時間視乎銀行或支付服務供應商的處理而定。本公司概不收取任何退款手續費。

7.7 無法成功代購時的退款安排

7.7.1 如因品牌缺貨、售罄、拒絕訂單、下架、產品停產、規格改變或其他非本公司可控制的原因,而未能為閣下成功代購個別貨品,本公司將就該未能成功代購的貨品,退回該貨品的貨品款項。

7.7.2 上述退款不包括訂單的附加費用,包括全單服務費、重量費、順豐速運運費、認單尾數微調,以及任何其他已就該訂單產生的附加費用。

7.7.3 退款金額須待本公司完成代購、確定各貨品能否成功採購後方可確定。最終退款金額不會超過未能成功代購之貨品的貨品款項總額。

7.7.4 除整張訂單內所有貨品均未能成功代購外,本公司不會就整張訂單作全數退款。換言之,當部分貨品成功代購時,閣下只會獲退回未能成功代購部分的貨品款項,訂單附加費用不予退回。

7.7.5 如整張訂單內所有貨品均未能成功代購,本公司將全數退回閣下已就該訂單支付的款項,包括貨品款項及訂單附加費用。

7.7.6 本公司會於完成代購後向閣下發出書面通知,列明各貨品的採購結果、相應退款金額及退款方式,並按第 7.6 條安排退款。

八、關稅、進口及清關責任

8.1 香港的一般情況

香港為自由港,一般不對進口貨品徵收關稅。然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第3條,飲用酒類、煙草、碳氫油及甲醇等屬應課稅品,該等貨品進口香港須依循相關條例及海關安排辦理。閣下如訂購屬應課稅品或品牌所在地另有進口限制的貨品,須自行遵守相關規定,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稅項及成本。

8.2 清關及異常情況的責任

閣下須確保所訂購的貨品可合法進口香港,並須就提供正確的收件人身份資料、地址、聯絡電話及所需清關文件負責。如貨品於寄送或清關過程中因海關查驗、扣留、退回、沒收、徵費、額外文件要求或其他清關異常而導致延遲、額外費用、貨品退回或無法派送,有關延遲、費用及損失由閣下承擔,本公司將在合理範圍內協助閣下跟進。

8.3 平台不提供報關或稅務意見

本公司不提供報關、報稅或海關裁定方面的專業意見,亦不就閣下貨品的應課稅狀況作出判斷。

九、客戶責任及禁止行為

9.1 不得轉售、商用或違反品牌條款

除本公司另行以書面同意外,閣下不得將貨品或代購服務用於下列用途:

9.2 遵守品牌方條款

品牌方可能對其貨品的購買方式、數量、轉售、寄送地區或使用設定限制。閣下落單前應自行閱讀品牌官方網站的有關條款,並確保其訂購及使用行為符合該等條款。閣下如違反品牌方條款而導致品牌方拒絕訂單、取消交易、限制帳戶、扣留或沒收貨品,所有相關費用、損失及責任由閣下承擔。

9.3 違規的處理

本公司有權就閣下違反本條款及細則的行為,拒絕為閣下採購、取消訂單、暫停或終止閣下的會員帳戶及拒絕處理進一步訂單,惟本公司仍須就已完成並已收妥款項的部分按第 7 條妥善處理。本公司依法保留就違規行為提出申索的權利。

十、暫停營運、免責及責任上限

10.1 暫停營運

本公司可因下列情況暫停本網站或任何部分的營運,包括訂單處理、集運及派送:(a) 不可控制的力量(包括天然災害、疫情、戰爭、罷工、政府措施、網絡或系統故障、第三方平台或承運人服務中斷);(b) 須遵守法律、法院命令或執法或監管機構的要求;(c) 系統進行維護、升級或遷移;及 (d) 任何其他本公司合理認為需要暫停的情況。於暫停期間,本公司將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通知受影響的客戶,並按第 7.7 條處理無法履行的訂單。

10.2 免責

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對下列事項概不負責:(a) 品牌官方網站所載資料的錯誤、遺漏或延遲更新;(b) 品牌的出貨安排、缺貨、產品更改或停產;(c) 第三方承運人、集運服務供應商、銀行、支付服務供應商、網絡服務供應商或品牌官方網站本身的行為、疏忽、延誤或失效;(d) 閣下提供的資料不準確、不完整或過時所導致的後果;(e) 不可控制的力量。惟本條款不排除任何不能依法排除的法律責任。

10.3 責任上限

在不抵觸第 10.4 條的前提下,本公司就任何一項訂單所承擔的累計責任上限,不超過閣下就該訂單已向本公司支付的總金額(包括貨品價、服務費及運費)。

10.4 不受限制的責任

下列各項不因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而受到限制、卸除或局限:

任何卸除或局限責任的條款,均須按《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第71章)第3條的「合理標準」驗證。如任何條款被法庭或仲裁人裁定不符合合理標準,該條款將在符合該標準的範圍內被視為無效,而其餘條款則繼續有效。

十一、知識產權

11.1 內容的權利

本網站的名稱、標誌、版面、軟件、資料庫、程式碼、編輯內容及一切其他元素,其權利屬本公司或相關授權擁有人所有。

11.2 有限的使用許可

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閣下可就內部業務或評估目的下載本網站上以電子形式提供的資料庫內容或宣傳品,並在閣下內部保存一份副本。該許可不包括任何商業使用、轉售、重新分發、移除權利標示、或用於任何人工智能模型的訓練或輸入。

11.3 品牌名稱及商標的使用

本網站使用品牌名稱及商標,僅為識別代購來源及描述所售貨品之用。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對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誌用於超出識別及描述用途的範圍,亦不得作出任何暗示授權或合作的陳述。

十二、個人資料及私隱

本公司收集、持有、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方式,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規管,包括其六項保障資料原則(見該條例附表1)。有關收集哪些個人資料、收集目的、對第三方的披露、跨境資料轉移、資料保留期限、保安措施及資料當事人權利的詳情,載於本網站的私隱政策,該私隱政策為本條款及細則的組成部分。閣下於註冊或落單時提供的個人資料,屬履行及執行訂單所必需的資料。

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第26條,凡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已不再為其收集目的而屬有需要,本公司將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刪除該等資料,惟法定保存要求或其他適用例外情況除外。

十三、網站內容、第三方連結及網站可用性

13.1 第三方連結及內容

本網站可能載有第三方網站或服務的連結或資料。該等第三方網站、服務或資料由第三方獨立營運及控制,本公司對其內容、準確性、合法性、可用性或私隱安排一概不予保證、認可或承擔責任。閣下如透過第三方連結瀏覽或交易,須自行評估及決定,並遵守該等第三方網站的條款。

13.2 網站可用性

本公司將盡力保持本網站正常運作及資料準確,但本網站可能因維護、升級、系統故障、網絡中斷或不可控制的力量而未能或不時未能提供服務。本網站所載資料如與品牌官方網站或付款通知所列金額有任何歧異,概以付款通知及訂單確認紀錄為準。

十四、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4.1 適用法律

本條款及細則以及據此訂立或與此有關的一切合約,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限並按其詮釋。任何按本條款及細則訂立的合約,均屬在香港訂立的合約。

14.2 司法管轄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因本條款及細則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擁有專屬司法管轄權。閣下同意就此等爭議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提出法律程序。

14.3 爭議處理程序

閣下如對訂單或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爭議,應先以電郵 【電郵地址】 向本公司提出書面查詢,並給予本公司合理時間(不少於 14 個日曆日)處理有關事宜。如爭議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提出法律程序。

14.4 仲裁

本公司不會單方面就與消費者之間的爭議設定具約束力的仲裁條款。倘雙方另行以書面同意就某一已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包括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第71章)第15(1)條在爭議發生後取得消費者書面同意),則該項同意將按其條款執行。

十五、條款的修改及一般條款

15.1 條款的修改

本公司可不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修改後的版本將於本網站公布並註明最後更新日期。修改只適用於修改生效日之後訂立或確認的訂單;在此之前已確認的訂單,仍按原有條款及細則處理,惟本條款及細則明確訂明適用於所有訂單者除外。

15.2 部分無效

如本條款及細有任何條文被法庭或仲裁人裁定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文的效力不受影響。

15.3 權利不減損

本公司不行使或延遲行使任何權利,並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15.4 完整協議

本條款及細則連同訂單頁面、付款通知及本公司於訂單確認時向閣下發出的書面確認,構成雙方就相關訂單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先前就同一事項達成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洽商、陳述及安排。

15.5 語言版本

本條款及細則以繁體中文書寫。如提供其他語言版本,概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

15.6 商業登記及公司資料

本網站營運者的商業登記證書號碼為 【商業登記證書號碼】,並按《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第12條的規定於營業地點展示有效的商業登記證。閣下可於本網站「關於我們」頁面查閱本公司的完整資料。

十六、聯絡方法

如閣下就本條款及細則、本網站或任何訂單有任何疑問或投訴,歡迎以下列方式聯絡本公司:

網站正在測試中,所有訂單不會處理